『正月癸水』
常理:癸水生于寅月,伤官当令;木旺泄气,首在劫印相扶,余寒未尽,又喜丙暖。身弱,取辛生水,取丙暖局;辛丙两透,隔位不合,或一透一藏,名“阴阳和合”,富贵非轻。
变理:若支成水局,干见壬比,癸水转弱为强,则又喜见戊透,但月令木旺,木必克土,又见丙调解,才能用戊。癸水身旺,可专用寅中甲木秀,亦可富贵。干透戊土又见丙丁,或时见丙辰,可作化火格推,富贵之命,一见壬癸破格,便为常人。
『二月癸水』
常理:癸水生卯月,食神当令;木神更旺,水益被。身弱,专取庚金破乙,辅以辛金发木之源。庚辛两透,无丁克破,富贵定然;庚辛不透,支见申酉丑,富中取贵;庚辛俱无,当人之命。
变理:若癸水太强,原局金多,见丁己出干,大之命;盖取丁破庚生己,以财破印滋煞,贵而有权。癸水不喜戊土,因戊土厚重,恐力不能任之,故以己土偏官为贵。
『三月癸水』
常理:癸生辰月,官星当令,癸水有根,但戊土司令;癸弱,仍取庚辛化煞生身。若戊己出干;煞强于身,食伤制煞,见甲为贵。清明后,谷雨前,火气未炽,癸水有气,转用丙火,名“阴阳承蔼”,亦可取贵。谷雨后,土气用事,癸水渐弱,总要见庚辛为美;用金则忌火,金透火藏最妙。
变理:三月癸水,见戊出干,或为化火格。若支成水局,干见壬比,癸水转旺。身强,又喜己土出干,丙火为助;财滋弱煞,权贵之士。
『四月癸水』
常理:癸生巳月,星当令,两戊司权,癸临死绝;身弱,用壬水制火,改以辛金生水,尤妙暗合丙火;身弱壬辛两透,富非轻。
变理:用辛者最忌丁火制之,丙火合之,破格贫贱。用庚癸者,富稍逊;有木无金,先成后败,有金无水,富人之命。
若原命局水金多,反以巳丙戊为用,为“ 劫印化晋格”,运行火土,富极品;因丙戊为月令旺气,真神得用,富贵非轻。
『五月癸水』
常理:癸生午月,财星当令,丁己司权,癸水极弱;身弱,先取壬水,次取庚金,劫印互用,方主富。
变理:若原局有金无水,金被火伤,燥金不能生水,常人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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