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月之火,母旺子相,势力并行。喜木生扶,不宜过旺,旺则火炎。欲水既济,不宜水多,多则火灭。土多则晦,火盛则亢,见金可以施功,纵叠见富余可望。
夏月之火,势力当权。逢水制,则免自焚之咎,见木助,必遭夭折之患。遇金必发,得土皆良。然金土虽为美利,无水则金燥土焦,若再火盛,太过必致倾危。
秋月之火,性息体休。得木生,则有复明之庆;遇水克,难免损灭之灾。土重而掩熄其光,金多而损伤其势。火见木以光辉,纵叠见而有利。
冬月之火,体绝形亡。喜木生而有救,遇水克以为殃。欲土制为荣,爱火比为利。见金则难任其财,无金则不遭磨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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